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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 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校党委中心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指标,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以保持党的革命性和先进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认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自觉行动,是筑牢拒腐防变大堤。院党委始终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从严治政的方针,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宣传和强化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使全院党员干部从理论上、思想上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健全体系,加强约束,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文学院党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我院经常专题研究、部署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教育工作,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纪律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 关于制度建设,行为规范及经费管理。 1、制度建设与行为规范。自迎评、迎考以来各方面制度措施较为健全,并作到公开透明。院领导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不搞特殊化。党委对一些群众敏感的问题:如公务接待、用车等,对照相关规定一一检查,无越权、超标、虚报假冒情况,及时堵塞可能发生问题的漏洞。作为传统的师范教育,如何教书育人、言传身教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它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因此我院对行为规范、师德诚信、学术规范等问题特别重视。如涉及招生、省委组织部选调、组织发展等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针对某些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边排查、边完善,坚决加以改进。规范个人行为,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经费管理。院系调整前后,我院始终对经费管理有明确规定,专人审核,专人批报。我院不仅检查了行政经费、教学科研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还重点检查了创收资金的明细帐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反复强调: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现金、记帐和审批分别由专人负责,对教师的个人专项经费的使用也经常提醒,要求全部用到科研工作中去。院里要求对预算外超标、超规范的经费,必须集体研究,一次性使用五千元以上的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3、物品管理。近两年来,由于专业学科建设的发展,实验设备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对启用设备我们能认真登记、发放、使用。大家一致认为,今后要更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批示、领用和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中共扬州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0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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