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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办法
宿舍管理办法
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基础文明检查评比标准(共计300分)
(一)内务卫生
  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直到扣完100分为止。
  1、地面(10分):无泥迹、积尘、痰迹、积水、杂物,否则扣5-10分,地面当日未打扫的扣10分。
  2、墙壁(10分):无积尘,无污染,无鞋印,无不当粘贴物,否则扣5-10分。
  3、毛巾(5分):统一摆放并放置整齐,否则扣5-10分。
  4、床铺(20分):被子叠放整齐,棱角分明,床单平整、清洁,无杂物,否则扣5-10分,未叠被子的扣10分/床。
  5、鞋子(5分):鞋子集中整齐摆放,朝向一致,成一直线,否则扣5分/双。
  6、门窗及玻璃(10分):无灰尘,无雨迹,否则扣5分/扇,门窗及玻璃长期未擦洗的扣10分。
  7、桌面(10分):无积水,无灰尘,无杂物,无剩饭剩菜,否则扣5-10分。
  8、小物品(10分):脸盆、水瓶、饭盒、茶缸、牙膏、牙刷等物品排放整齐、美观,否则扣5分/件。
  9、壁橱、行李箱(10分):排放整齐,无灰尘,书籍、杂物放置有序,否则扣5分/个。
  10、床下(10分):无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否则扣5分/床。
(二)宿舍安全
  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直到扣完100分为止。
  1、作息制度(25分)。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不得晚归和夜不归宿。周日、周一至周四晚11:00以后、周五、周六晚11:30以后回宿舍的视为晚归;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整宿不归的视为夜不归宿。晚归和夜不归宿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2、学生宿舍内严禁自炊、严禁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水壶、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出现明火,如抽烟、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炭炉、点蜡烛等;禁止使用床头灯和应急灯,宿舍无人时禁止使用充电器具充电。
  3、宿舍内严禁赌博、涉黄。
  4、严禁留宿他人(包括家长、亲戚、朋友、同学等)。
  5、无私自换装宿舍门锁以及上课期间或远离宿舍等宿舍无人时未锁门现象。
  6、有安全防护措施,一学期内宿舍无失窃现象。
  7、不在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等。
  8、不在宿舍内饮酒、起哄、砸物品、打架。
(三)基础文明
  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知道扣完100分为止。
  1、能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布置文明、健康。
  2、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批评、制止不良风气。
  3、不在宿舍内饮酒、起哄、砸物品、打架。
  4、节约水电、爱护楼内设备设施。
  5、尊重楼内管理员的劳动,无阻止、妨碍宿舍管理员执行公务的情况。
  6、宿舍无不当粘贴物,无乱刻、乱画现象,不随意搬动家具,不使用大功率音响。

二、优秀宿舍、最佳宿舍评选条件
(一)优秀宿舍的评选条件
  内务卫生、安全、基础文明三项检查得分在80分、100分、95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宿舍可申报优秀宿舍:
  1、本年度宿舍成员未受过行政处分;
  2、宿舍成员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较好,积极参加校、院宿舍文化活动。
(二)最佳宿舍评选条件
  具备优秀宿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最佳宿舍:
  1、宿舍环境格调高雅,布置美观、大方、简朴;
  2、宿舍学习气氛浓厚,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无作弊、补考(或重修课程);
  3、宿舍成员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较好,积极参加校、院宿舍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受到校、院表彰。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参评:
   ①有成员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②有成员在校级知识性、技能性竞赛中获奖;
   ③有成员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全国知识性、技能性的竞赛;
   ④宿舍成员2/3以上获学校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二等以上专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
   ⑤宿舍成员全部通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
   ⑥宿舍成员2/3以上申请入党,且有一半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检查、评比及表彰
  1、学生会生活部、治保部每周至少对宿舍检查一次,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集中普查至少一次,并不期进行抽查,检查成绩,结合宿舍管理科每日检查情况及宿舍文化建设月期间的检查成绩综合评定一学年宿舍得分。
  2、优秀宿舍、最佳宿舍每年评定一次。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宿舍申报,院团委、学生会负责审核、评比,确定初步获奖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被评为优秀宿舍、最佳宿舍的宿舍,由学院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在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加分值。

二OO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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