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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细则
班主任细则

扬州大学文学院班主任工作考评细则
(主要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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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学期按时指导“两委会”工作计划的制定,期中和期末工作总结。
  2、认真写好班主任日志,按规定每月填写月报表。
  3、每月召开两次班会或“两委会”干部会议,加强班级工作的领导。
  4、及时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5、每学期与各门任课教师联系不少于一次。
  6、每周深入教室或宿舍了解情况不少于两次。
  7、组织学生开展创文明班级活动,树立良好的班风
  8、督促保持教室与宿舍的卫生。
  9、每学期至少与本班每个学生谈心一次。
  10、协助党、团组织和年级做好对违纪学生调查处理和教育。
  11、外语通过率:一年级考试及格率达90%,二年级四级达75%;三年级四级达90%;四年级四级达95%。
  12、计算机通过二级率:一年级达6%,二年级达15%,三年级达25%,四年级达35%。
  13、按规定做好学生请销假、考勤工作,每周向系反馈一次。
  14、每学期组织2-3次有针对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主题班会。
  15、指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学风,帮助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专业考试不及格率的人次不得超过5%
  16、每学期分析和研究各门课程学生的学习情况,于开学第三周前向院有关部门汇报。
  17、指导学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负责对学生社会实践进行考核。
  18、关心特困生的工作。
  19、班级特色工作。
  20、结合班主任实际工作每年撰写专项研究文章或调查报告等。
  21、认真完成院、系、年级安排的见、实习以及其它工作。
  22、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定性评估统计分。
  23、班集体受表彰。
  24、班级有个人受省级表彰,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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