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规定中“节假日”指元旦、“五·一”节、国庆节和寒暑假。 二、除寒暑假外,学生节假日离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如实填写《学生离扬登记表》,登记去向及联系方式,原则上一律不得提前离校或滞后返校,否则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离校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私自组织包车或乘坐私人包车集体返乡、旅游。节假日期间组织集体旅游的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进行。 四、寒暑假原则上不得留校住宿,如因参加辅导班、勤工助学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需到团委、宿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留校同学应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留宿他人(包括家长、亲戚、朋友、同学等),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宿舍无人要关好门窗,增强防范意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五、注意饮食卫生,预防季节性常见病、多发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六、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小心上门推销人员,以防受骗上当。 七、严禁参与赌博、涉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迷恋、沉溺网吧。 九、节假日在校学生应遵守学校其它相关规定。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学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