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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自修规定
早晚自修规定
文学院学生早读、晚自修、周末自修暂行规定
  为了给全院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其顺利地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同时让我院学生更好地掌握所修课程,增强学习效果,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现就我院学生早读、晚自修、周末自修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早读的规定:
  1、根据学生的课程时间安排,规定早读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7:00——7:40。
  2、早读期间,学生必须在本班规定的教室里进行早读,如果需要到其他地方早读,要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在考勤人员处登记去向后方可实行。
  3、一年级全体学生以及其他年级四级为通过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英语早读。高年级已通过四级考试的同学可自愿参加。
  4、参加早读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5、学生在早读期间不得做与早读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和其他同学交头接耳等。
  6、学生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读,必须提前通知班长,并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补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7、各班的考勤人员每天要按时考勤,对于违反规定的同学均按学生手册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处理。经多次提醒、教育无效者,根据其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作适当处罚,以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
  二、关于晚自修的规定:
  1、晚自修的时间安排为:每周周日至周四,共两节课第一节课19:00——19:45,第二节课19:55——20:40。
  2、具体的操作可参照第一项关于早读规定的2——7项规定。
  三、关于周末自修的规定:
  周末自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做到学习知识和娱乐身心协调一致。
  四、本规定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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