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扬大教〔2006〕69号)和《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毕业论文是整个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学校内涵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在进一步提高整体水平的基础上,争创高水平的精品力作。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下列环节:⑴论文选题,⑵开题报告,⑶中期检查,⑷终期检查。学生必须通过上述环节所有检查,才能获得答辩资格。
(二)充分利用网络管理系统。按照学校规定,充分利用“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melab.yzu.edu.cn/),加强对本科论文的过程管理,每一个环节必须在相应时间节点进行操作。
(三)严把论文答辩关。论文必须经过指导教师认可以及评阅教师认可,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学院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对论文水平严格把关,切实控制论文质量。
三、时间进度
时间
|
步骤
|
第七学期
|
第9周
(2017.10.30-2017.11.5)
|
指导教师提交论文选题
|
第10-11周
(2017.11.6-2017.11.19)
|
毕业论文指导讲座;师生通过“论文管理系统”双选
|
第12-13周
(2017.11.20-2017.12.3)
|
确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与学生见面指导
|
第14-18周
(2017.12.4-2018.1.7)
|
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
|
第19-20周
(2018.1.8-2018.1.21)
|
开题报告
|
第八学期
|
第4-5周
(2018.3.26-2018.4.8)
|
中期检查
|
第8-9周
(2018.4.23-2018.5.6)
|
终期检查
|
第10-12周
(2018.5.7-2018.5.27)
|
提交《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评阅人意见表》;答辩资格审查
|
第13-14周
(2018.5.28-2018.6.10)
|
论文答辩
|
第15周
(2018.6.11-2018.6.17)
|
论文二次答辩;评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论文
|
第16周
(2018.6.18-2018.6.24)
|
汇总材料
|
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