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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文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扬州大学文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扬大教〔2006〕69号)和《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毕业论文是整个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学校内涵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在进一步提高整体水平的基础上,争创高水平的精品力作。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下列环节:⑴论文选题,⑵开题报告,⑶中期检查,⑷终期检查。学生必须通过上述环节所有检查,才能获得答辩资格。

  (二)充分利用网络管理系统。按照学校规定,充分利用“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melab.yzu.edu.cn/),加强对本科论文的过程管理,每一个环节必须在相应时间节点进行操作。

  (三)严把论文答辩关。论文必须经过指导教师认可以及评阅教师认可,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学院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对论文水平严格把关,切实控制论文质量。

  三、时间进度

时间

步骤

第七学期

第9周

(2017.10.30-2017.11.5)

指导教师提交论文选题

第10-11周

(2017.11.6-2017.11.19)

毕业论文指导讲座;师生通过“论文管理系统”双选

第12-13周

(2017.11.20-2017.12.3)

确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与学生见面指导

第14-18周

(2017.12.4-2018.1.7)

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

第19-20周

(2018.1.8-2018.1.21)

开题报告

第八学期

第4-5周

(2018.3.26-2018.4.8)

中期检查

第8-9周

(2018.4.23-2018.5.6)

终期检查

第10-12周

(2018.5.7-2018.5.27)

提交《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扬州大学文学院毕业论文评阅人意见表》;答辩资格审查

第13-14周

(2018.5.28-2018.6.10)

论文答辩

第15周

(2018.6.11-2018.6.17)

论文二次答辩;评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论文

第16周

(2018.6.18-2018.6.24)

汇总材料

   

                      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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