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2016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9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的非师范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4.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5年苏州市区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广场(狮山路22号)二楼招聘大厅。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后打印1份(可自行登录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snd.gov.cn/wjj/)下载,贴好本人1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