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园地

网站首页 > 备份20240517 > 师生园地 > 正文
作者•文本•读者:罗兰•巴特对“文本”理论的重构 (黄 晖)
作者•文本•读者:罗兰•巴特对“文本”理论的重构 (黄 晖)

作者·文本·读者:罗兰·巴特对“文本”理论的重构[*](黄 晖)

本文发表于《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

(扬州大学 文学院,扬州 225002 )

  摘要:本文以“解构”概念为立论基础,全面分析了罗兰·巴特“文本”理论的起源、内涵与当下意义。罗兰·巴特否定了作者的权威地位,将作品与文本区别开来,让读者参与到文本的建构过程。通过对罗兰·巴特文本理论的整体观照,不难发现其反体制和反权威的思想倾向,蕴含着对文学文本的开放与自由的追寻。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无疑会对当下的中国文艺理论重构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关键词:作者;文本;读者;作品;互文

  作为当下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常见的术语,“文本”并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它的意义经历过几度转变,从这些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文学研究在立场和方法上的发展演变。“文本”在拉丁文中的古义是指“编织”(woven)或“织物”(tissue),与古汉语中的“文”字的本义“文者,错画也,象交也”大体相近,可引申为作品原文或文章的意思。发展到近代,“文本”是指作品的版本,研究文本的学术就是版本学,主要处理版本的来源、考证及校勘,这可以说是语文学意义上文本。

  新批评兴起后,“文本”不再指物质性的某本书或某个版本,而是指代表作品本身意义的一个抽象概念,具有本体论或存在论的意义。这种意义的文本是一个自足的、有机的意义整体,而相应的批评方法就是文本分析。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中所指的“文本”,是在20世纪六十年代由德里达、罗兰·巴特等人提出的。他们的理论是从对结构主义的批判开始的,其中最重要的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学中的“符号”、“意义”和“结构”理论的批评,可是说是开启了一个理论的新纪元。

一、延异:解构主义与文本理论的生成

  索绪尔认为,语言作为符号,其意义并不是本身自足的,而要根据符号与符号之间的相互依存及对比差异关系,方可得出。符号本身区分为“能指”与“所指”,两者的联系是随意的,并没有本质上的必然关系。德里达认为索绪尔对符号的两点看法,是极大的洞见,纠正了西方传统思想中对意义论的错误观点,是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有力批判。但是在另一方面,索绪尔却陷入了自身理论的悖论之中,因为他在对符号作上述界定的同时,又指出:“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1] 索绪尔认为口说的词(语音文字)优先于书写的词(书写文字),书写文字只是再现语音文字的工具。口说的声音是当下直接地表达说话者所要表达的意念,声音与意义的关联是直接而实在的,书写文字则只是声音的记录,甚至沦为意义的第二重再现。德里达指出这种声音优先于文字的观点,只不过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变相——语言中心主义。

  为了消解索绪尔理论中隐蔽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德里达提出“延异”代替索绪尔原来的“差异”。“延异”同时具有三重意义:一是“差别”,表示不相同、不相等;二是“推延”,表示推迟、延宕;三是“扩散”,表示向四面八方散布。“差别”的作用是空间上的,是共时的分别,表示事物之所以不同,是基于事物本身是置身于一个没有肯定性的差异系统的空间之中。“推延”的作用是时间上的,是历时的拖延,表示在时间上,事物的出现或在场,其实是不断地推迟和延宕的。而“差别”和“推延”两种作用结合起来,就成为时间和空间上的播撒和扩散。换言之,“延异”是“在场”和“不在场”、“出现”和“没出现”、“现存”和“非现存”综合在一起的概念,在“在场”的区别关系中,含有“不在场”的推延;在推延中又可有区别的产生,形成一个无穷的承前启后关系,一切都是既“在场”又“不在场”的。德里达就是通过这种思维方式消解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偏执。

  德里达指出索绪尔受语言中心主义影响,认为先有一个始源的意义,继而用声音表述,最后再形诸文字的等级序列,实际上是与事实相违背的。换言之,所有的语言,不论是口说的还是书写的,都必须具有可辨别性和可重复性的条件,这都有赖于语言本身的差异性才有可能,所以差异性是所有符号或语言的基础。如果把差异性作为符号的界定特征,语言文字只不过是书写文字的另一种形式而已,语音文字也不能优先于书写文字。于是德里达就瓦解了声音优于文字的等级序列,破除了语言中心主义的成见。进一步说,早在书写文字诞生之前,语音文字早就已经在人开口以声音表达意念的差异关系中出现。这种文字原初的对比差异关系,在“延异”中被不断推延,无法再被还原,德里达称之为“始源文字”(anchiwriting)。

  在意义论方面,德里达指出意义并不是先在的,并没有始源的意义,意义是在“延异”关系中不断被推延。在“延异”的关系中,每一个符号一方面与其他的符号相异,另一方面又与其他的符号交相重叠,交互指涉,于是形成了一个由符号互相交织重叠而没有中心的网络,这就是文本。罗兰·巴特就是循着德里达对符号、结构和意义的解释和批评,建构了自己的文本理论。

二、语言:文本的存在形态

  按照一般的常识来理解,文学作品的存在,往往是指放在书架上,具有形体而可触可见的物质性的书本。罗兰·巴特认为这种观点只是十分粗浅的看法,根本不能正确把握文学作品的存在形态。如果文学作品的存在只是相当于物质性的书本,那么烧毁一部书岂不是就等于毁掉了这部文学作品?除非这部作品是一个孤本,又没有人能够背诵全书,不然这个说法就根本不能成立。因此文学作品的存在形态显然并不是客观世界中的具体存在,而是“在具体存在之上的另一层次的存在”。[2] 罗兰·巴特把物质性的具体存在形态称之为“作品”(work),而把在具体存在之上的存在形态称之为“文本”(text)。[3]

  就此而言,罗兰·巴特提出的“文本”与新批评所谓的“文本”,似乎没有明显差别,二者都是在物质性的具体存在之上的抽象构造,用来称谓作品本身的存在形态。但是新批评的“文本”基本上是已完成的、静态的、封闭的,而罗兰·巴特的“文本”却是未完成的、动态的、开放的,文本是一个不断“编织”的过程,“文(Texte)的意思是织物(Tissue);不过迄今为止我们总是将此织物视作产品,视作已然织就的面纱,在其背后,忽隐忽露地闪现着意义(真理)。如今我们以这织物来强调生成观念,也就是说,在不停地编织之中,文被织就,被加工出来;主题隐没于者织物——这纹理里,自我消融了,一如蜘蛛叠化于蛛网这极富创造性的分泌物内。”[4] 文本的生产如同蜘蛛织网,没有严谨的逻辑推理,没有内在的连续情节,没有起点和终点,没有明确的目的和结果,没有固定的结构和模式,只有不连续的能指的无限生成,“每一篇(独特的)文皆是此会聚、此差异的理论本身,此差异无定无限地重现、再生,然各有其面,不具成形。”[5]

  我们知道,一部文学作品放在书桌上,与其他并置的东西如纸张、文具等在存在形态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同一层次的存在。只有某个人拿起这部作品来用心阅读,它本身的存在就从客观世界中凸显出来。罗兰·巴特的目的在于强调读者参与作品的重要性,要在动态过程中来了解“文本”,“文本只可以在活动、在创造中体验”。[6] 这就是说要进入文本,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阅读和批评活动中才有可能。阅读和批评本质上都是语言的活动,换言之,文本是一个语言构成的抽象领域,只有通过运用语言才能进入,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参与的语言空间,所以罗兰·巴特才说:“作品用手来把握,而文本则是用语言来掌握。”[7] 罗兰·巴特认为,读者的阅读过程其实是一种语言的劳作,是一个文本意义的建构过程。

三、阅读:文本的意义与阐释

  文本既然是一个由语言构成的空间领域,那么在诠释上是否有单一和终极的意义?与“文本”相对的“作品”,其意义的诠释基本上受以下两个前提的规定:(一)作品被符号规范,作品被看作符号中的能指,具有一定的所指。因此相应的诠释活动,是以了解作品的终极意义为目的;(二)重视作者的权威性与始源性,作品的研究和意义的诠释必须参照作者的原意,或以发掘作者的本意为目的。罗兰·巴特认为文本的意义并不受这两个前提所规定,要准确了解文本的意义,必须推翻这两个前提。

  符号经德里达解构后,不再有先在的、终极的所指可言。在“延异”的作用下,符号在共时和历时两个层面上,一方面与其他符号构成无穷的相互比对差异关系,另一方面本身也留下别的符号的印记,只不过在符号出现的同时,它把别的符号不断地推延而已。换言之,出现的和没出现的,在场的和不在场的,实际上都表现在同一符号之上,所以每个符号都是既实亦虚的。符号的能指就是在场的和不在场、出现和不出现之间游移和转变,所以文本的意义也是多重、开放和播撒的,并没有终极的意义可言。在罗兰·巴特看来,一个文本就像一张能指播撒图,可以从一些有限而可见的能指出发,根据交叉指涉关系走向无穷无尽的能指的海洋,永不停息,进行的是一次没有终极目标的无限开放的意指过程。

  罗兰·巴特指出,文本作为语言符号交织而成的网络,虽然本身已被形诸文字,落实为白纸黑字,但实际上其本身并没有真正停止活动,因为在“文本”中,所有在场的语言符号与其他文本以外不在场的语言符号是互相关联、互相指涉的。所以罗兰·巴特一再强调文本并不是结果(product),而是生产(production)和生产能力(productivity)。对罗兰·巴尔特来说,一部作品的意义并不是作者赋予它的,也不是它自己产生的,作者能做的,只是生产“意义”的根据,然后由世界去填满它。因此,“一部作品之所以永恒不朽,并不是因为它把独一无二的意义强加出版于不同的人身上,而是因为它对同一个人提供许多不同的意义。”[8] 在一部作品完成之际,它的意义实际上并没有随之完成。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其丰富与多元的意义都是在历代读者的不断阅读过程中不断累积的,阅读的过程就是赋予文本意义或者对文本进行阐释的过程,“阅读便是找出意思,而找出意思便是命名意思;但是被命名的意思又被带往别的名称……这是一种处于变化之中的命名。”[9]

  因为在一次阅读时过程中能生成的意义是有限的,所以多次阅读就显得十分重要,基于文本的多元性与复数性,多次阅读就可以使文本的意义实现增殖。多次阅读不再是消费而变成了游戏,多次阅读其实是为了一种游戏的利益,即能指的增殖,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终极的所指,“世上还没有过任何终结了的东西;世界的最后结论和关于世界的最后结论,还没有说出来;世界是敞开的,是自由的。”[10] 文本的这种未完成性、开放性,是对单一、封闭的作品世界的颠覆。

  那么,究竟有多少种阅读方法呢?罗兰·巴特认为有五种编码(代码)的阅读方法,即阐释性代码、意义性代码、象征性代码、情节性代码和文化代码。一部文学作品正是上述五种代码编织而成的网络,“众多声音(代码)的汇聚成为写作,成为一个立体空间,其中五种代码、五种声音相互交织:经验的声音(情节性代码),个人的声音(意义性代码),科学的声音(文化代码),真相的声音(阐释性代码),象征的声音(象征性代码)。”[11] 每次阅读,这些代码互相指涉、彼此生发,永远处于自我更新的过程中。

四、空间:文本与互文

  在新批评理论中,文学作品被看成前后连贯,具有内在必然性的单一整体,作者、读者、社会背景和意识形态都被视为外在的因素,无助于作品的理解,而作品与作品之间的相互影响,就更是无足轻重,于是新批评就用“细读”对作品进行孤立、抽离和封闭的分析。但这只会造成对作品本身过度的专注,而忽略了作品本身中之所以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是要通过与其他作品相互对比与相互影响。

  与新批评相反,罗兰·巴特所理解的文本并不是封闭自足的,事实上并没有真正独创的文本,文本中的所有成分都与其他文本有关。因此罗兰·巴特认为“文本”作为一个语言领域与别的文本互相交织重叠,每一个文本本身实际上是一个“互文”(intertext)。“互文”作为一个文学理论术语并不是巴特最早提出来的,“互文性”这种文本间的对话关系最早在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中出现,他写道“小说的语言是一个通过对话实现互相明确的语言系统。”[12] 后来克里斯蒂娃借用巴赫金的这一思想,引入了自己的新术语和理论,认为在任何一篇文本中,都是由词语引发该文与其他文本之间的对话,进而提出了“互文性”理论的定义。可以说,互文性正是文本间对话的一个体现,文本在相互借鉴的过程中,交流和对话也伴随着产生了。

  罗兰·巴特认为,构成文本的所有成分都不是始源独创的,“任何文本是由过去的引文、语码、程式、韵律乃至零碎的社会语言,在进入文本后,经重新安排而成的一个新的织物。”[13] 这些成分的来源往往是不可知的,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去探知,它们都是没有加括号的引文。在互文性的作用下,文本再没有一个最终的始源,从原本宥限于个别的空间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于是语言的全体,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都被文本所涵盖。“互文”的概念向支撑着“作品”这一概念的一元论哲学基础发起了挑战。一部作品尽管可以有多义性,但仍然是一个完整统一的存在,但互文性却完全颠覆了一切的中心和统一性。罗兰·巴特的目的正在于以文本的互文性来改变那种试图追寻单一完整意义的阅读习惯。

  再没有文类或体裁的区分,一切用语言文字构成的符号系统交互重叠而成“文本”。这样,文学的文本就可以超越文类或体裁的简单分类,文本仅仅是一个踪迹,作者可以沿着这种踪迹去寻找新的词汇和修辞方式,从而把文本定义在文类或体裁的边缘性或交互性上。文本的经验是一种临界经验,一旦读者按照一个给定文本的能指踪迹追踪下去,就不可能仅停留在同一体裁内部。事实上,能指本身根本就无所谓小说、诗歌乃至文学、哲学等区别,我们也很难找出专属某一体裁类型的词汇、句型或者修辞方式。因此,文本的活动常常无视任何人为的体裁界限,可以贯通多种体裁。罗兰·巴特强调文本“是一种临界经验,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对形而上学造成的幻象的一种清算。”[14] 从此,文本由封闭走向自由与开放,由单一走向复杂与多元,罗兰·巴特也由此走向了解构之路。

五、读者:文本的“可读”与“可写”

  文本既然是多元、开放和不断游移的网络,那么,越能体现这些功能的作品,就越发令人满意,于是罗兰·巴特提出“可读文本”(readerly text)与“可写文本”(writerly text)的区分作为评价标准。“可读文本”相当于与“文本”相对的作品,指的是传统的古典作品。这类作品在作者权威的支配下,以反映现实为目的,要求文字表达条理清晰,具有明确的意指。换句话说,在可读文本中,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固定不变的,文本的意义是完全可以把握的。读者的角色纯粹是被动的消费者,只有接受或拒绝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读者“无法将自身的功能施展出来,不能完全体味到能指的狂喜,无法领略到写作的快感,他所有的只是要么接受、要么拒绝文本这一可怜的自由罢了。”[15] 罗兰·巴特认为,巴尔扎克的作品就是“可读文本”的典范。

  “可写文本”就是与作品相对的文本,是尚未成定型的“生产”,是可以进一步扩散改写的文本。可写文本以其意义的多重性、空间的开放性和语言活动的无限性,为不同的读者提供不同的文本模式,允许读者的积极参与,发掘文本的种种可能性,读者不再是被动的消费者。读者介入文本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一边阅读,一边补充作者没有写出来的东西,参与了写作的活动。所以“可写文本”是开放、多元和播撒的,随着读者的参与生产而不断游移。这样的话,可写文本就打破了文本内部的有限性制约,使读者不是通过语言去观看一个既定的世界,而是去洞悉语言自身的本质,从而与作者一道参与创作文本世界的新意义。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品就是“可写文本”的最好说明。

  “可读文本”与“可读文本”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实际上,一个文本里既有可读也有可写的成分,纯属可读或纯属可写的文本是不存在的。一个原是可读成分较多的文本,通过读者的积极参与和生产,也可变成可写的文本。罗兰·巴特在《S/Z》中,就是通过自己的阅读,把巴尔扎克的《萨拉辛》(Sarrasine)由可读的“文本”变成可写的“文本”。

  巴尔扎克在其《萨拉辛》中,一段文字描述乔扮女装的歌手之女性特征、情绪。罗兰·巴特认为这一段文字的本源是难以公司查寻的,到底是谁在说这些话?是小说中的主角萨拉辛吗?是因个人经验而对女性有所了解的巴尔扎克本人?是作者巴尔扎克运用了一些文学概念来描写女性?罗兰·巴特认为正是这种种本源的交汇才形成了“书写”。书写是一个不及物的动词,当一件事情被叙述,不及物就是它的目的,而并非为了对现实直接起作用。换言之,到最后除了象征的运用,它已置身于一切功能之外,这个时候,这种脱离就会自动产生:声音失去起源,作者走进他自己的死亡,书写才真正开始。从语言学的立场来看,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写作的那个人。

  为了建构作者已死的新概念,罗兰·巴特引述了马拉美和普鲁斯特等人的创作理念来证明他的论点。他认为书写只是不断地提出意出版义,又不断地加以销毁,它所追寻的是如何有系统地废除意义,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作为代价,“在文本的后面没有那位主动者(作者),在它的前面也没有那位被动者(读者),不存在一位主体和一位对象。”[16] 作者与读者一道被置放到文本的前台,共同面对文本。作者不再是以生产者的身份出现,而读者也不仅仅是以接受者或消费者的身份出现,读者更像是生产者。在具体的文本阅读过程中,读者不仅会与虚构的人物形象融为一体,甚至还会与作者融为一体,共同参与文本意义的生成过程。

结语

  罗兰·巴特以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为基点,运用符号学原理建构了自己独树一帜的文本理论体系,使得文学写作变成了“零度写作”,使得结构的符号变成了“能指的滑动”,使得解构的策略变成了“文本的快乐”和“作者的死亡”。罗兰·巴特对作者、文本、读者的角色定位进行了发人深省地分析,作者、文本与读者遂成为解构主义文学理论的主要范畴,作者与读者在文本这一舞台上的角色转化也被视为罗兰·巴特文本理论的最大魅力。约翰·斯特罗克在《罗兰·巴特》一书开篇第一句话就说道:“罗兰·巴特给文学思维带来了空前的勃勃生气。他不仅敢做敢当,努力塑造理解文学的新原则,而且常有奇思异想,能够干净利落地捣毁陈规陋习。”[17] 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具有鲜明的后现代主义色彩,为后现代语境下文本多元性理论的建构开辟了道路。特别是在网络文学日益兴盛的当下,传统的文学理论在花样百出的先锋作品面前严重失语,而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因其对传统理论的颠覆,对形而上的一元论的质疑,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文艺理论重构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 索绪尔. 普通语言学教程[M]. 高明凯 译,北京:商务印书. 1980: 167.

  [2] R. A. Sharpe. Contemporary Aesthetics [M]. Harvester Press, 1983:13.

  [3] Roland Barthes. Image, music, Text [M]. New York: Hill & Wang. 1977: 156.

  [4] Roland Barthes. The Pleasure of the Text [M]. Oxford: Blackwell, 1990:64.

  [5] 罗兰·巴特. S∕Z [M]. 屠友祥 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73.

  [6] Roland Barthes. Image, music, Text [M]. New York: Hill & Wang. 1977: 157.

  [7] Roland Barthes. Image, music, Text [M]. New York: Hill & Wang. 1977: 157.

  [8] Roland Barthes. Critique et Verite [M]. Paris: Seuil. 1966: 51.

  [9] 罗兰·巴特. 罗兰·巴特随笔选 [M]. 怀宇 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2005: 159.

  [10] 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五卷 [M]. 白春仁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221.

  [11] 罗兰·巴特. S∕Z [M]. 屠友祥 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85.

[12] Bahkin. Esth é tique et th é orie du roman[M]. Paris: Gallimard. 1978: 115.

  [13] R. Young. Untying the Text [M]. RKP, 1981: 39.

  [14] 戈华. 罗兰·巴特的本文理论[J]. 文学评论. 1987(5): 167.

  [15] 罗兰·巴特. S∕Z [M]. 屠友祥 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56.

  [16] 朱立元. 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66.

  [17] 约翰·斯特罗克. 结构主义以来[M]. 渠东 译,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45.

Author , Text and Reader: Roland Barthes’ Reconstruction of Theory of Text

HUANG Hui

(College of Literature,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225002, China)

  Abstract: Beginning with the concept of deconstruction as the logical start point,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origin, connotation and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Roland Barthes’ outstanding text theory. He denied author’s authority and distinguished text from work, thus the readers participated in the construction the text. His theory has a tendency of anti-system and anti-authority and an aspiration of openness and freedom. Therefore, his theory of text can offer a referential resource for the reconstruction of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Key words: author; text; reader; work; intertext

  联系方式:

  地址:扬州大学文学院,邮编:225002

  手机: 13328123857

   Email:huanghui@188.com



  [*]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度项目《库切小说诗学研究》(项目编号:10CWW010)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项目《库切与后殖民流散文学》(项目编号:08JC7520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晖(1971-),男,江苏丰县人,文学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学理论与外国文学研究。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