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要求,学校近期开展2021年因公出国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因公出国是指我校教职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拨款、自筹经费,各类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奖学金等公用资金,或由国外或国内其他单位资助,出国执行校际交流或学术交流合作任务。
2. 校际交流类出访任务是指以商谈校际、院际国际合作交流为主的工作访问,要严格按照苏办发〔2013〕26号文件要求,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因事定人,统筹安排对外交流合作任务,科学制定因公出国计划。
3.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等,按照《扬州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办法(试行)》(扬大外事〔2019〕20号)执行。
4. 2021年所有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人员)均纳入编报范围。请2021年有因公出国计划的老师于11月25日前填写明细表并发送至xuting@yzu.edu.cn。凡未申报2021年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计划者,学校原则上不予审核、报批其出访任务。
附件:2021年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团组、人员计划明细表.xls
院办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