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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20年度在本科教学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等进行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

12020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第一承担(完成)人在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教学成果类、教学荣誉类、教学竞赛类等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

22019年度符合登记范围因未提供原件没有登记的教学成果。

2申报校级奖励的论文需要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收录证明材料。

3.填报《2020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表》(附件1)。

4.除了表格中列出的项目,另外统计以下项目:

1)网络课程建设。奖励条件:选课学生人数>15,且学期内添加教学材料数+学生递交作业数>1。

2)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奖励条件:每学期指导和听课各5次以上,提供指导记录和听课记录。

请于12月2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1579538@qq.com

联系人:沈思雅,联系电话:15861374150。


附件1:2020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表.xlsx 


 

                                 文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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