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20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1579538@qq.com。申报材料包括:
1.《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
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PDF文件),佐证材料请制作目录及封面。
联系人:沈思雅,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xlsx
附件3: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docx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