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导师: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暂行办法》(扬大研院〔2017〕9号)相关规定,学校将从2021年起开展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详情参见附件。请需要参加考核的导师于4月23日之前将《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纸质稿送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的通知.doc
《扬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暂行办法》.doc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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