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面试考官的通知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安排,学校将于6月13日(星期日,端午节假期第二天)组织综合评价招生面试。为此,学校将对综合评价面试考官库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具体如下:
一、面试考官要求
1.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关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
2.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干部;
3.确保6月13日考试当日7:00-16:30有时间参加面试;
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涉考人员须注射新冠疫苗,特殊岗位需要未注射疫苗的应提供7日有效期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6月1日起至6月13日,不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到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
5.往年已参加培训、面试的考官,今年如继续推荐须重新上报。
二、报送要求
请拟报名的老师于6月2日中午12点前将《2021年推荐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官信息表》电子版发至21579538@qq.com。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14-87985504。
附件:2021年推荐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官信息表.xls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