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和表格请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8月3日前提交材料至院办,电子版发至xuting@yzu.edu.cn。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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