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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和表格请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83日前提交材料至院办,电子版发至xuting@yzu.edu.cn


 文学院办公室

 20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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