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请参见附件通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原则上为3年。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送至院办209。
院办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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