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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度扬州大学“科技先锋”候选人的通知

一、评选宗旨

旨在为青年的全面发展树立典型示范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弘扬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勇立时代潮头,争做时代先锋。

二、评选类别

面向教职工遴选科技先锋

三、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年龄在14至35周岁的青年教职工。

2.评选标准: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任何违纪现象,在学术科研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具体条件如下:

科技先锋:在省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拥有专利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3.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单位青年教职工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4.个人申报:个人填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科技先锋申报+姓名”命名,于26日下午2点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wenxueyuantuanwei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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