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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大学2021混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精神,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教育教学发展趋势,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混合课程,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申报2021年校混合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所有本科生课程均可申报;2021年拟立项建设校混合课程25门。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选择开课时间长、数字资源积累较丰富、适宜开展混合教学的课程参与申报。优先推荐品牌专业优质课程、通识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参与申报。

2.校混合课程应基于适合的在线教学平台建设、实施,教学平台应具备完善的课程管理、课程建设功能,并能提供可追溯的课程使用数据。

3.在研校混合课程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课程负责人参与申报。

4.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1月9日中午12点前提交《扬州大学混合课程申报书》(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1579538@qq.com,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5.申报课程负责人需按申报书相关内容要求设计完成至少一个单元(章节)的混合教学方案,并在相应教学平台上组织实现该方案的在线部分,以备评审。

三、遴选建设

1.学校将对申报课程进行择优遴选,经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后,确定2021年校混合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立项课程应按《扬州大学混合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附件2)建设、实施。原则上,各课程应在2022年2月1日前完成在线课程建设并上线运行,2021-2022春季学期开始按课程设计方案实施混合教学(线上+线下)。

3.课程建设实施周期:1-2年。建设实施周期内,学校将加强过程管理,组织专家定期考察立项课程的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并将使用效果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四、其他事宜

1.各课程负责人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

2.校混合课程主要立足本校,注重教学实效。鼓励和引导课程团队开展混合式教学研究,创新教学理念,加强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开展研究性教学、翻转课堂等多种教学形式,有效促进混合学习环境下的学生自主学习、发现学习、小组协同学习和创造性学习。

3.为推进和保障校混合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在课程建设、应用过程中给予的技术支持主要包括:基于混合教学环境的课程设计在线培训课程;课程设计指导;主题式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专业教学资源制作工具和在线技术咨询(QQ群:497944763);专家讲座及课程应用交流等。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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