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拟对2021年度我院师生在本科教学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等进行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

(1)2021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第一承担(完成)人在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教学成果类、教学荣誉类、教学竞赛类、学生发表论文类等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

(2)2020年度符合登记范围因未提供原件没有登记的教学成果。

2.申报校级奖励的论文,论文不需要提供纸质原件,但必须提供由学校图书馆提供的论文收录证明及PDF扫描件(含封面、封底、目录页、正文页)。

请于12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2021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1579538@qq.com。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7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