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外办要求,为规范通过远程音频和视频方式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参加和举办线上国际会议等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线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应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按要求提前谋划、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线上外事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活动。
二、教师和学生参加线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应至少提前15天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并填写《扬州大学线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表》(附件);
三、参加和举办线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请计划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参加和举办线上国际会议等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的老师于活动开始前15天填写《备案表》,发送电子文档至21579538@qq.com。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