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强化学科竞赛管理,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申报范围仅限“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上的项目及观察项目,详见《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主动地进行参赛本科生的选拔、指导、训练等竞赛组织工作,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有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的工作经验,近两年有学科竞赛组织经历者优先。申报团队应结构合理,包含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成员一般为3-7人。学校鼓励跨部门、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

三、项目周期

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1-3年。建设周期内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能变更,团队成员可以调整。

四、结项要求

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项验收从获奖贡献、组织贡献和研究贡献三个维度进行,由学校组织学科竞赛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获奖贡献主要考察学科竞赛的获奖结果;组织贡献主要考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包含组织报名情况、承办校级赛情况、是否获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承办省级赛及以上比赛可视为最高组织贡献度);研究贡献主要考察以学科竞赛为依托或基础开展的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五、经费资助及奖励

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资助金额按照每年竞赛的具体情况下拨。主要依据为每年参赛本科生的报名人数、组队情况、培训周期、参赛地点、参赛时间、预期获奖以及参赛所必须购置的实验器械成本等确定。项目周期内每年下拨一次经费。经费下拨至项目负责人账户,财务报销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报销单据须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加签。

指导学生获奖的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按照《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承办校级选拔赛、荣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给予所在学院年度高质量发展相应考核指标加分。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采取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院组织初审,择优推荐。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审批后立项。

七、其他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8日中午12点前提交《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和《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1579538@qq.com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2316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