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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21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4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送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统计表》(附件2);

2.《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纸质文件材料各一式1份,统计表、申报表的电子文件材料请发送至21579538@qq.com,所有报送材料学校均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2年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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