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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越本科课程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第五次本科教学大会和《扬州大学卓越本科课程建设计划(试行)》(扬大教务〔2022〕35号)、《扬州大学卓越本科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校教务〔2022〕5号)相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卓越本科课程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可申报,包括通识通修类、学科专业类、开放融合类、创新实践类课程。

2.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团队所有成员无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3.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4.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个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限报2门课程,专任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学院可增加1门,公共课所在学院可增加申报1门公共课。已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我院可推荐课程数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人应认真学习《扬州大学卓越本科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认真申报。

2.各学院择优遴选课程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建议立项课程。

4.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家评审意见,审议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三、材料报送

1.扬州大学卓越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

2.扬州大学卓越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

3.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清单”。

上述材料中,《申报书》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2份,《汇总表》需提交电子文本,附件材料需装订为1册并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份。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本请同时发送至21579538@qq.com。

请申报人于9月8日中午12点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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