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大力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和《扬州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实施细则(试行)》(扬大教务〔2022〕28号)等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年新型基层教学组织试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类型
试点建设虚拟教研室和微专业教研室。
二、试点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可推荐试点2个,由教研室负责人所属学院牵头推荐。
三、试点推荐要求
(一)虚拟教研室试点推荐要求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增强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共建优质教学资源。
3.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4.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5.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二)微专业教研室试点推荐要求
1.创新培养模式。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和社会需求,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准确定位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优化专业发展。依托学院优势或特色学科,依托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依托各培养基地平台建设,并符合微专业建设规划。鼓励各学院之间、学院与科研机构、学院与企业之间合作开发微专业。
3.开展专业建设。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教学评价和持续改进方面的建设与完善,促进微专业在培养目标达成度、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学生反馈效果等方面的提升。
4.注重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加强教学梯队建设,推进教学工作“传帮带”。定期开展集体备课、观摩听课、教学竞赛、教学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形成氛围融洽、能力互补、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5.教研室负责人应师德高尚、教学能力突出、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原则上由不同学科、学院、专业共同担任。教研室成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熟悉人才培养规律,具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能力。
四、其他事项
1.学校为试点建设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建设经费4万元,建设期为2年。
2.试点建设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1月24日中午12点前提交《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1579538@qq.com。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