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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书》《目标任务书》等有关协议约定,学校现开展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和表格请见附件。

请各位老师于1221日前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聘任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教师同时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其他教职工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教研室汇总后发至xuting@yzu.edu.cn《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纸质版以教研室为单位送至院办。


 文学院办公室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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