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扬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书》《目标任务书》等有关协议约定,学校现开展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和表格请见附件。
请各位老师于12月21日前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聘任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教师同时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简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其他教职工填写《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各教研室汇总后发至xuting@yzu.edu.cn,《扬州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和2021-2022年岗位聘期考核表》纸质版以教研室为单位送至院办。
文学院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