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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流学科创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全国优秀教材奖“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大学一流学科创建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大学科〔2022〕5号)文件精神,围绕“兽医学引领的生命科学集群”“作物学引领的现代农业学科集群”“中国语言文学引领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集群”创建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重大教学成果“揭榜挂帅”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项目

(一)项目指南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聚焦一流学科创建重点工作,围绕“四新”建设发展、专业优化改革攻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构、教学资源建设、协同育人机制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等,产出重大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全国优秀教材奖

依托“兽医学引领的生命科学集群”“作物学引领的现代农业学科集群”“中国语言文学引领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集群”,遴选培育一批方向正确、科学严谨、适教利学、编校质量高、使用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好的优秀教材,获全国优秀教材奖。

(二)拟立项数与建设经费

拟立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揭榜挂帅”项目不超过4项,全国优秀教材奖“揭榜挂帅”项目不超过3项;立项一等奖项目建设经费上限200万元/项、二等奖项目建设经费上限1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师德师风、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岗位。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不少于15年一线教学经历。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曾主持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曾发表核心教改论文。

4.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原则上曾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5.申报全国优秀教材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主编教材被列为国家部委规划教材或省优秀培育教材。

(二)项目前期基础

申报项目须结合国家战略和学校实际,注重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选择并针对榜单项目中某一项目聚焦的问题、方向和改革触点开展,拟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关键性和挑战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和示范性,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实践举措,形成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考核验收

(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时限为4年,2024年12月底开展“里程碑”考核,须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2026年12月底开展结项验收工作,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获奖等级应与揭榜等级一致。

(二)全国优秀教材奖

全国优秀教材奖培育项目建设时限为3年,2024年6月底开展“里程碑”考核,入选国家级教材建设项目;2025年12月底开展结项验收工作,须获得全国优秀教材奖,其中获奖等级应与揭榜等级一致。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填写对应的《一流学科创建揭榜挂帅任务申报书》(附件1、2),于4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1579538@qq.com,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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