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将对2023年度我校教职员工在本科教学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等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2023年度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第一承担(完成)人在本科教学建设、教学成果、教学荣誉、教师教学竞赛、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项目与成果(附件1)。
2.2022年度符合登记范围因未提供原件没有登记的教学成果。
二、材料报送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按统一表式,参照附件1内容认真统计。
2.请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电子版成果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007172@yzu.edu.cn,成果证明材料送至院办210。
文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