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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结合《扬州大学青蓝工程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842号)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年省、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和表格请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19日前提交材料至院办,电子发至xuting@yzu.edu.cn


 文学院办公室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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