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扬大教务〔2019〕17号),学校组织开展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在2023年度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数的5%。
三、申报材料
申报教师于2024年5月24日前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teach.yzucxcy.com),点击“2023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奖评选”,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扬州大学优秀本科教学奖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学院盖章)。
文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