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的意见》(苏人才〔2024〕2号)、《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 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4〕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和表格请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5月27日前提交材料至院办,电子版发至xuting@yzu.edu.cn。
文学院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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