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掌握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基本情况,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本学期第14~16周。
二、评价方法
1.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对任教班级进行评价。
2.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三、操作流程
1.教师评学流程:
教师需登录扬州大学教务系统教师端,点击教学评估—教师评学,按要求完成评学问卷。
2.学生评教流程:
学生需登录扬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网页地址为http://ydjwxs.yzu.edu.cn/login,输入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初始密码为学号),点击教学评估,按要求完成评教问卷。
四、相关要求
1.评学相关要求
教师评学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学指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评教相关要求
(1)学生评教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认真填写,结合任课教师授课表现和自身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为确保全体学生参加评教,本学期继续采用关联机制,学生评教工作须在选课前完成,以免影响学生选课。
文学院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