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和表格请见附件。请各位老师填写《扬州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各教研室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于12月31日前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报学院,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将考核表送至院办。
有关注意事项:
1.请从附件中下载最新表格,一式一份,A4正反双面打印,个人小结部分如文字较多可适当压缩内容或调整字体大小,请勿超页。
2.专任教师考核表“总完成比例”是指《扬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表》中年度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比例,数值请与教师基本工作量表中保持一致。
3.考核表格中“本人意见”栏在学院公示后,如本人无异议请填写“同意”,并签名,注意不用填写日期。表格中“备注”栏目由学校填写。考核表进入个人档案,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需重新填写并提交。
文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