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结合《扬州大学“青蓝工程”实施办法》(扬大人事﹝2018﹞42号)相关要求,学校现开展2025年省、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和表格请见附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2月14日报送材料至院办,电子版发至xuting@yzu.edu.cn。
文学院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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