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二、申请形式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为主,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2.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3.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四、申请要求

(一)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

1.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

3.学术著作类项目实行中外编、译、学协同合作的团队制,由联合申报主体共同商议组建课题组。

(二)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申请期刊类项目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

五、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5年5月20日至31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3.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5月30日(星期五)前提交至院办209。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其他具体事项请参见附件通知。

文学院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