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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5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及《扬州大学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修订)》(扬大教务〔2022〕2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25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现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高老师,电话:0514-87975504。

文学院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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