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第二次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2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有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第二次遴选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申报推荐范围

(一)高校申报后直接推荐的教材

教育部《通知》中明确的重点建设教材。

(二)高校申报后择优推荐的教材

1. “十四五”本科省规教材(已入选“十四五”本科国规教材公示的除外);

2.非“十四五”本科省规教材,各高校可依据限额申报,其中江苏高水平大学A类高校不超过3种,江苏高水平大学B类高校和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不超过2种,其他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除外)不超过1种。此外,作为第一主编单位获得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的高校,一等奖每个可增加2个名额,二等奖每个可增加1个名额。

本次规划教材申报推荐范围为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遴选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限额,我校此次共有4部非“十四五”本科省规教材进行推荐申报。学校对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的教材进行遴选并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经遴选后确定为推荐国规教材的,均增补为“十四五”本科省规教材,同时报教育部。因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教材,相应限额指标自动作废。

三、规划教材遴选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四、推荐流程和要求

(1)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教材进行申报,所有推荐教材及申报材料需经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校教务处。

(2)推荐材料报送。需提交《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见附件2)、附表(按照附件3材料清单尽可能准备)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教材样书的扫描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院办210,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007172@yzu.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20日中午12点。

                                                       文学院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