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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招标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招标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
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招标课题的通知
有关学院:
  南京市教育局拟面向全省进行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研究机构及其他有研究条件的机构组织和知名专家。
  二、招标课题(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投标人即课题主持人。每个投标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课题申报须组成课题组,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协作攻关。
  3、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申报领域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南京教育实际,具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4、投标人进行课题研究设计时,可以参考招标课题研究要点建议并进一步充实完善。
  四、研究要求
  1、体现为教育决策服务的取向和实践研究的特色。
  2、进行充分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3、对南京教育现状有深入的调查和剖析。
  4、有制度创新方面的改革与对策建议及实践创新的范式,并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五、研究周期
  从下发中标通知书开始,研究周期为二年,鼓励课题组在保证研究质量前提下,提早拿出成果。
  六、经费资助
  每项重大课题将资助经费3万元,每项重点课题将资助1万元,在立项和结题时两次划拨。不能结题者将追缴所拨经费。
  七、课题管理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管理中心)将加强招标课题过程管理。课题承担者应进行中期成果汇报,最终成果须通过专家鉴定。
  八、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于12月20日前送人文社科处。
  南京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于2008年1月25日前在媒体上公布,并向有关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附件(请上扬州大学办公系统网站下载):
1、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招标课题
2、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评审书
 
 
                                                                       人文社科处
                                                                    200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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