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1、2007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项目、邓小平理论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一般研究项目等共五类,在项目申请书的项目类别栏目中必须注明其中一类。
2、本年度项目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指南中带★的为重点项目,其他的为一般项目,自选项目由申报人自行确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同时参照《2007年度校基金项目指南》、《“十一五”时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学科重点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课题》进行。
2、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
3、项目申报人员不能同时申请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项目、邓小平理论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一般研究项目。
4、正在主持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不可连续申报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5、原则上正教授个人不得申报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三、“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3、副高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申报“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请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其他类别项目请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11月2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汇总表一并送人文社科处,校机关各部门申报人员请于11月26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直接送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电话:87979369,联系人:刘梅
人文社科处
200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