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校将对2007年度我校教职工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本次登记2007年度全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
2、奖励范围:2007年度,全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扬州大学文科学术期刊榜》规定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人文艺术科学引文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2006年度符合奖励范围因未能提供原件而没有奖励的科研成果。
3、登记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各学院(部门)按统一表式,认真统计。同一篇(部)论文(著作)有多名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填报一次,不可重复填报;增刊、专集(辑)不在统计范畴。
4、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作者须提供原件,并交其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奖励成果原件的收集、统计、审核和汇总工作。
5、对上述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经学校审定后,对照《扬州大学科研业绩与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于本学期结束前予以奖励(既在学术期刊榜期刊上发表又被收录或转载的论文就高奖励)。
6、虽在2007年度发表但未能在2007年12月31日前提供原件的奖励成果,与下年度奖励成果一并奖励。
7、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科研成果统计表(加盖单位章)、奖励成果统计表(加盖单位章)及原件一并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87979369
人文社科处
200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