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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2008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确定以下重大研究领域:
  (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4)江苏建设教育强省问题研究;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6)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
  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科发展需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10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应给予倾斜。省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
  1.此次申报包括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
  2.今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6万元。
  3.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教育厅继续设立面向辅导员的专题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各高校专职辅导员,任职年限满1 年以上,请各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好上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4.所有项目均由专家评审产生。请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申请项目的类别(资助项目、指导项目、专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三、申报程序
  今年项目申报继续使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挂在教育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请务必重新下载安装)。
  申报材料: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申报登记一览表》和数据上报盘各一份(学院集中报送)。请各学院、校机关申报人员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87979369,电子信箱skc@yzu.edu.cn。
 
                       人文社科处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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