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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会议评审课题互不交叉,申请者只能从中选一。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二.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四.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五.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论证表》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发送至zhangjl@yzu.edu.cn)。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七. 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中午下班前,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继龙 联系电话:87975445

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高教研究所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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