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高等学校推荐和教育部社科委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全部招标文件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
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文件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7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袋盖章密封。
请投标人于8月20日前交投标文件一式8份到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刘梅,联系电话:87979369、13852715977。
附件:
1.

2008年度
招标课题.doc2.
重大攻关项目实施办法.doc
人文社科处
2008-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