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专业自主选择权和发展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扬州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扬大教[2007]22号)的规定,现就200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修完一年级课程的在籍全日制2007级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所修课程总评成绩(按绩点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在一年级学习中,无不及格课程。
二、转专业范围
1、学生可申请转入同代码、同批次录取的相关专业。
2、文科类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专业。
具有特殊潜质和突出成绩的学生可不受此范围限制,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1、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人数及考试要求(见附件一)。
2、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网址://http:zczx.yzu.edu.cn。
3、报名时间:9月1日----8日。
4、9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并在网上公布获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同时各学院通知本院获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填写《扬州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9月12日参加考试的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提交《扬州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办理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等手续;
6、9月14日前转专业考试;对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进行面试。
7、9月17日前教务处确定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8、9月18日—19日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插班上课。
四、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教务处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各专业的接受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扬 州 大 学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学生 转专业 通知
发 至:2007级各本科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