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通过教育见习活动,增进学生对中学语文教学工作的了解,培养实际教学能力。
二、要求
1、全体学生都必须参加专题讲座和教学观摩等活动,了解中学语文教学的实际状况和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的工作要求。
2、每个学生都必须自选课文,认真备课,写出一篇课文的完整教案,并在见习小组模拟试教。
3、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小组教学评议活动,对小组的模拟试教工作提出评议意见。
三、方式
以小组活动为基本方式。每个小组配备一名见习指导教师,委派一名组长,落实一处活动场所。动员会、教学专题讲座、教学技能观摩、总结会等活动,全年级集中进行。
学生备课和编写教案应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指导教师主持小组试教和评议工作,具体事务由学生组长负责。
四、日程
整个见习工作为期一周半,2008年6月26日至7月4日,日程安排如下:
6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全年级见习动员会,地点:待定。
会后,以见习小组为单位,由指导教师谈见习具体安排和要求。
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见习实习应聘专题讲座,主讲人: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语文教研员、特级教师王安琪,地点:文科楼124大教室。
6月26日(星期四)至29日(星期日),学生备课。
6月30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三),各见习小组试教和评议。
7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各小组指导教师和组长分别开会,交流各小组试教和评议情况。指导教师开会地点在文学院接待室,主持:柳宏院长;组长开会地点在文学院会议室,主持:缪昌武书记。
7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学生课堂教学观摩,地点:待定。主持人:徐林祥老师。
7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全年级见习总结会,地点:待定。主持人:徐林祥老师。
五、组织
教育见习领导小组组长:柳 宏 缪昌武
教育见习小组分组名单附后。
六、注意事项
1、见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学生凡不参加小组活动或年级集体活动者,必须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请假并获得批准。
2、各小组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教学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小组试教,每人可讲1—2课时,要认真组织评议,锻炼学生的教学评议能力。
3、每个见习小组推派一名同学参加课堂教学观摩,具体人员由指导教师和小组长确定。
文学院办公室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