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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2008年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项目、邓小平理论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一般研究项目等共五类,在项目申请书的“项目类别”栏目中必须注明其中一类。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3、项目申报人员不能同时申请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项目、邓小平理论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一般研究项目。
  4、正在主持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不可连续申报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5、原则上正教授个人不得申报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三、“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3、副高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申报“青年教师专项基金”项目请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专项基金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其他类别项目请填写《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10月16 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汇总表一并送人文社科处,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申报人员请将《申请书》(一式2份)直接送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电话:87979369,联系人:刘梅
 
 
                                                  人文社科处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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