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有关老师:
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在附件中,请有关老师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12月17日之前报院办。
院办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