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老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老师将符合要求的年度检查材料或结项材料于12月10日之前报院办。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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