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和奖励推荐的通知各位老师:
2013年度本科教学成果登记、奖励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次成果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登记和推荐奖励范围:根据《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扬大教[2013]104号)文件精神,以扬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完成)单位、第一承担(完成)人在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教学成果、教学荣誉、教学竞赛与教学会议等方面取得的项目、成果和奖励。
2.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学成果,经学校审定后,对照《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予以奖励。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作者须提供原件。
3. 请相关老师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奖励成果证明材料送至院教学办,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奖励推荐表电子档发送至yulq@y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院教学办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