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新一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已开展,请拟申报的老师按照《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扬大研[2013]34号,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并于10月8日前将填好的表格和证明材料交至院办孙老师处。
附件材料
院办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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