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开始,请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2014年度立项的除外)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院办禹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yulq@yzu.edu.cn。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院办
2014年10月17日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