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学校2014年教授观摩课的总体安排现已排定,详情参见附件。根据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的我院教师(计算时间至2014年9月30日)至少参加2次以上的观摩课,其中至少参加1次外院教师的观摩课。请符合条件的听课教师提前到院办领取听课记录纸,做好听课记录,观摩课结束后须将听课记录交至禹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2014年教授观摩课总体安排表
院办
2014年10月31日
版权所有 © 2025 扬州大学文学院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